臺北原野 第138期1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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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記五部曲 以免收賄觸法
正值選舉季,為避免不肖候選人以各種名目行賄選之實,現金買票、贈送日用品、收購身分證等,五花八門,請族人們一起謹記反賄五部曲,避免自己觸法。 
一接(接近豬仔候選人)
二保(保存賄選人、事、時、地、物)
三打(打檢舉電話0800-024-099)
四訴(起訴就領1/4獎金,一審判決再領1/4)
五搞定(判決確定有罪,全額獎金都給你)。

.根據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元(已提高為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刑法144條(投票行賄罪)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已提高為新臺幣21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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