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IA-與行人共用人行道-分隔使用
共IA-標線分隔
☆ 選擇準則:
人行道淨寬≧3.5公尺
☆ 規範標準:
雙向自行車道≧1.5公尺,人行空間淨寬留設≧2公尺。
☆ 注意要項:
1.不劃設菱形專用標線。
2.人行道有樹穴分隔者,則於人行道外側繪設雙白虛線。
3.倘無綠帶區隔,則於人行道外側劃設單白虛線。
4. 人行通行空間寬度以大於自行車道寬度為原則。
共IB/共IC-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分隔使用
共IB-不同鋪面顏色區隔
共IC-拓寬人行道,不同鋪面顏色區隔
☆ 選擇準則
人行道淨寬≧3.5公尺
☆ 規範標準:
雙向自行車道≧2.0公尺,人行空間淨寬留設≧1.5公尺。
☆ 注意要項:
不劃設菱形專用標線。
共II-與行人共用人行道-混合使用
☆ 選擇準則:
3.5公尺>人行道淨寬≧2.0公尺
☆ 注意要項
1.排除瓶頸段障礙,維持連續性的最小淨空間需求。
2.日後恐將造成人車衝突紊亂的負面現象,應儘量避免此型式。
共IIIB-機慢車優先道
慢車道-機慢車優先道
☆ 選擇準則:
車道重新調整後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有≧2公尺之
寬度。
☆ 規範標準:
慢車道≧2.0公尺,與停車格間(開啟的車門)側向安全淨空
≧0.75公尺。
☆ 注意要項:
必須有明顯的標誌與標字,使機動車輛駕駛能清晰辨識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