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檔期租用流程: ※申請資格:限於市府各機關主辦或與其他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合辦之活動。 ※申請時間:市府各機關主合辦之活動,應由該主合辦機關於活動前1年度之1月20日以前將申請案 提送至文化局,並副知臺北小巨蛋經營管理單位。 流程1:洽詢場地及實地場勘 流程2:向活動主合辦之所屬市府機關提出申請 流程3:由市府主合辦機關將相關資料提送 流程4:公益檔期審議委員會審查 流程5:通知申請單位審查結果 流程6:辦理簽約及繳款,完成租用程序 流程7:活動資訊公告小巨蛋網站 ※通過檔期審議核可者:應於經營單位規定期限內完成簽約暨繳款作業。 ※公益檔期完成租用程序後,將於小巨蛋網站公告活動名稱、主辦單位、租借日期及公益檔期使用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