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求職陷阱

 
 

 剛從學校畢業,急著想找工作來貼補家用的小玲,在報紙上看到某公司要徵人職缺是:「行政職員」,工作內容在徵才廣告上刊登的是:「資料整理、報表統計彙整, 學歷限制則要求高中職以上、月薪23,000元。」小玲心想,這樣的工作條件及工作內容,應該是自己的能力足以勝任,除可以有收入自給自足以外,工作之餘也有再進修的打算,因此,小玲決定到這家公司應徵,當作自己踏入社會的第一個試金石。 小玲滿懷著初入社會的學習心態參加公司所安排的職前訓練,在參加該訓練時,還心想這是一家有規模、有專業的公司,連「行政職員」的工作都要接受職前訓練,覺得自己很幸運的進入一家對員工教育訓練及制度都很完善的公司。在訓練課堂上,小玲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同梯次受訓的同仁,不論應徵公司的哪一個職務,都適用同一個訓練課程。而在公司對小玲及其他新進員工講解獎金制度及發放方式時,小玲才第一次聽到公司提及有關生前契約的事,也才知道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及商品就是處理往生者後事等大小事務的「生前契約」。 剛開始正式上班的時候,小玲的主要工作只是整理公司寄給客戶的信件和劃撥單。上班不久之後,小玲的主管開始遊說和小玲同梯的新進同仁購買公司的產品—「生前契約」。有些人被公司獲利優渥的說辭打動了,紛紛購買了生前契約。對於那些沒有購買的員工,主管便以該員工「對公司經營理念無法認同,無法成為共同打拼及開創事業的好夥伴」為由,開始極盡所能地加以刁難,迫使他們自動離職。小玲在這樣的工作環境壓力下,也簽約買了分期付款的生前契約。 而小玲手頭上也沒有多餘的現金,就在公司的遊說及代為開立公司的在職證明下,由公司人員陪同小玲到銀行辦理「現金卡」,預借了用來繳納的簽約金及十六多萬的契約對價,小玲愈來愈覺得奇怪,薪資都還沒領到,卻已經欠了銀行一大筆債務,更離譜的是小玲連從銀行借出來的錢摸都沒摸到,就已經接到銀行的催繳通知。向公司要求解除契約退款,公司卻已以超過七日無法退款為理由加以拒絕,小玲知道自己被騙了,於是檢具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局申訴自己求職被騙的遭遇。 上述案例最易發生在社會新鮮人身上,這類型的非正規公司多利用受訓期間作產品介紹及邀約購買產品,並且藉投資報酬率比較說明,強調獲利數倍成長;以是否有購買該公司產品作為受訓後篩選合格職員人選的手段,誘逼應徵人員購買商品。一間正常的公司甚少要求應徵者繳交金錢,若被要求繳交費用,應先問明用途確認正當性,不要隨意購買公司產品、不要隨便簽署契約或授權文件,並且雇主若遊說投資、推銷其他工作或提出無理要求,應斷然拒絕,更不應替雇主進行非法勾當。此外,為保障自己的權益,應加深對勞動法令的認識,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白之處,可向有關部門詢問,如警方及勞工局等尋求意見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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