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所有權個人全部)

 

 

大安區○○段○小段0000-0000地號

 

列印時間:民國104年04月02日12時34分

 

頁次:000001

大安地政事務所  主任:○○○

 

本案係依照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承辦人員核發

大安謄字第000000

 

列印人員:○○○(大安)

資料管轄機關: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謄本核發機關:台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 土地標示部 *******************

登記日期:民國068年05月28日

 

登記原因:分割

地  目:建

 

等  則:_

面積:**100.00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空白)

 

使用地類別:(空白)

民國104年01月 公告土地現值:**640,000元/平方公尺

地上建物建號:共10棟

其他登記事項:因分割增加地號:000—1地號

       重測前:龍安坡段513—65地號

 

本謄本未申請列印地上建物建號,詳細地上建物建號以登記機關登記為主

****************** 土地所有權部 ******************

(0001)登記次序:0123

登記日期:民國102年02月03日

登記原因:買賣

原因發生日期:民國102年01月15日

 所有權人:甲先生

 統一編號:A123456789

出生日期:民國38年10月10日

 住  址:臺北市大安區○○路○○號○○樓

權利範圍:*********2分之1*********

權狀字號:102年○○字第000000號

當期申報地價:102年1月 ***34,567.0元/平方公尺

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

 100年05月**60,000.0元/平方公尺

 歷次取得權利範圍:*******4分之1*********

相關他項權利登記次序:0220-000

其他登記事項:(空白)

***************** 土地他項權利部 *****************

(0001)登記次序:0220-000

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102年

字  號:大安字第123450號

登記日期:民國102年02月03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 利 人 :○○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址: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號

債權額比例:全部*********1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台幣12,345,000元正

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

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信用卡、透支、票據、保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

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2年2日2日。

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違約金: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其他擔保範圍約定:

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債務人向抵押權人辦理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甲先生債務額比例全部

權利標的:所有權

標的登記次序:0123

設定權利範圍:********2分之1********

證明書字號:102年○○字第000000號

設定義務人:甲先生

共同擔保地號:○○段○小段000地號

共同擔保建號:○○段○小段000建號

其他登記事項:(空白)

(本謄本列印完畢)

※注意:

一、本謄本之處理及利用,申請人應注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第19條、第20條

 

及第29條規定辦理。

 

二、前次移轉現值資料,於課徵土地增值稅時,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算者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