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期電子報 - 2016年11月15日
落實柯P食安政策 餐飲分級管理認證累計超過500家
食品藥物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落實市政白皮書「食安•10安」及「安心外食」施政目標,今(105)年已完成推動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400家業者(優級291家,良級98家,未取得認證或評核後撤櫃11家) (名冊如附件),通過率97.3%,累計2年已完成524家業者通過評核,成果豐碩。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今(105)年輔導評核業別優先認證觀光旅館134個營業廳、一般旅館20個營業廳、餐盒工廠10家、醫院附設餐廳75家、百貨公司美食街之小型餐飲店143家業者、昆陽街周邊一般餐廳7家業者,同時並邀請其他餐飲業者共襄盛舉,自願參加。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105年4月18日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1條公告臺北市觀光旅館「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認證標章」已全數完成評核,同年10月3日公告一般旅館「附屬或委託經營餐飲部門(設置廚房設備自行製作餐食,具固定式設座提供正餐,含早、午、晚餐,且單餐供餐客數達50人以上或1日供餐客數100人以上應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認證標章」,臺北市一般旅館140個營業廳,目前完成20個營業廳認證,申請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截止,屆期未申請者,依同條例第17條規定,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臺北市衛生局呼籲相關業者於截止期限前提出申請,以免觸法。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通過分級評核認證之業者名單,將同步公布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http:// health.gov.taipei/)網站,並發布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粧網路地圖(http://imap.health.gov.tw/)以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供民眾查詢。

| 回電子報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