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營造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新增公告「臺北市松山區民生社區中心外廣場」及「臺北市立圖書館大直分館周邊人行道」,自105年3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規吸菸民眾,依據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請市民朋友們共同遵守禁菸場所規定,以落實營造戶外無菸環境。相關公告訊息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無菸健康網」查詢。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社區中心無菸廣場
臺北市立圖書館大直分館周邊無菸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