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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期電子報 - 2016年8月17日
 
標題-焦點新聞News 民俗調理 停 看 聽
醫護管理處
 

現代人長期緊張忙碌、工作壓力大,常尋求民俗調理人員按摩或傳統整復推拿等消除疲勞,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及業者若只是舒壓、尋求按摩,有「三不一要」需注意,(一)不得涉及醫療行為(二)不得有宣稱醫療效能廣告(三)不得自行調製藥品、販賣陳列藥品及醫療器材(四)場所要辦理公司、商業登記。

依據衛生福利部104年5月12日衛部中字第1041860595號公告「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民俗調理-係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為目的,單純運用手技對人施以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指壓、刮痧、拔罐,或使用民間習用之青草泥、膏、液狀外敷料所為之非醫療行為。民俗調理業別包含傳統整復推拿業、按摩業、腳底按摩業,不得涉及醫療範疇(如損傷整復、矯正脊椎、溫灸、整脊整骨、針灸、中醫傷科推拿等),若逾越醫療業務則構成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即密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刑事追訴,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民俗調理非屬醫療機構,無需向臺北市衛生局辦理登記,僅需向臺北市商業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依其營業規模與經營型態應符合建築法、消防法、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等相關法規之規定。

目前臺北市有辦理公司、商業登記之民俗調理業者約553家,但並非取得臺北市商業處准予登記即為合法營業,臺北市衛生局再次強調民俗調理業者必須同時符合都市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等相關法規之規定,切勿抱著僥倖心態違法營業。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民俗調理的紓解筋骨、按摩等等服務均非醫療上之治療行為,民眾如有身體不適之情形,應尋求醫療院所進行診療,以免延誤治療。另市面可見醫療機構與民俗調理服務商家同址設立,此情形依前開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兩者間要有明確實體區隔,目的在避免單純之民俗調理服務與醫療混淆,以維護民眾自身權益,避免糾紛產生。民眾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1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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