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期電子報 - 2017年10月18日


臺北市政府率先成立食品保安官 回應市議會期待
食品藥物管理科

臺北市政府為回應市議會第12屆第5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期間李新議員質詢柯文哲市長之「臺北市政府增設食品保安官」議題,並維護民眾食品安全,經過本府相關單位為期2個月的研議作業,完成修正本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要點第6點「置食品保安官1人」並刊登公報生效,提報106年9月29日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第11次會議備查,順利產出「食品保安官」1名,據以表示市府重視食安之決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表示,食品安全是民眾關心的議題,市長更將李新議員增設食品保安官的議題納為市府重要規劃,邀集相關部門研商及努力促成,於106年7月28日市長室會議決議食品保安官由市府參議兼任,食安官的人選,柯文哲市長也接受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推薦順利產生,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王明理科長陞任參議並代理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黃局長也親自帶領新任食安官赴議會回報提案的李新議員,獲肯定繼續為食安努力。未來,將由食安官擔任臺北市府食品安全發言人,協力督管當責食品安全及食安五環等相關計畫執行,出席中央各部會與跨縣市食安會議、統籌協調各局處食安團隊等,以共同維護臺北市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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