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期電子報 - 2017年3月16日


臺北市衛生局完成稽查遠東油脂臺北門市部27家經銷商
累計全臺北市24小時通報48小時下架數共為6,317公斤
食品藥物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3月12日下午3時前往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門市部(長安東路2段8號)取得下游經銷商後,立即派員前往到點稽查確認19項產品(有效日期: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下架、杜絕於市場上流通。截至3月13日下午2時已完成所有業者稽查,27家經銷商共計下架3,903公斤。統計全臺北市所有賣場及超市24小時通報48小時下架數,並加總27家經銷商下架數,累計共為6,317公斤,將持續監督退回該公司桃園工廠,統一銷毀。

臺北市衛生局已要求遠東油脂(股)公司臺北門市部自3月12日起提供服務專線並受理退貨,臺北門市部:02-25411579,桃園總公司:03-3612248(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食品業者或消費者若持有應下架產品,可儘速撥打服務專線向該公司反應。

臺北市衛生局重申,《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經查獲未下架而違反者,依同條例第18條可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食品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案內過期產品,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經查獲違反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產品另依據同法第52條予以沒入銷毀。以上訊息,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http://health.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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