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期電子報 - 2017年9月18日


公費流感疫苗 10月1日開放接種
中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106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於10月1日開始施打,歡迎符合公費施打資格者,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中山門診部(臺北市松江路367號1樓)施打,無須掛號費,疫苗數量有限,用罄為止,敬請把握接種機會!

★公費施打對象、應備證件等資訊如下:

對象

條件說明

應備證件

時間

滿6個月以上至
國小入學前幼兒

如幼兒及其父母均為外國人,且均無加入健保及無居留證,需自費接種

健保卡
及兒童健康手冊

週二、四:
上午 9 時至11時

週一、二、三、五:
下午 2 時至4時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為我國國小學生
2.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為我國國中學生
3.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為我國高中、高職或五專1-3年級學生(含日/夜間部,但不含補校)
4.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

身分證及健保卡
(若未由家長陪同前往接種者,尚需出示家長同意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學校發送之「學生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通知單」)

50歲以上成人

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大於等於50歲者

健保卡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11時
下午2時至4時

具有潛在疾病者

1.高風險慢性病患
2.罕見疾病患者
3.重大傷病

健保卡內具註記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者、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1.已領取國民健康署編印「孕婦健康手冊」之懷孕婦女
2.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以「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

健保卡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1.幼兒園托育人員:依據104年1月7日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稱教保服務人員,包含於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等
2.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包括托嬰中心之主管人員(主任)、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人員等

健保卡及
相關幼托機構證明

★其餘公費施打對象包括:機構對象、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等。

★最新資訊以本中心網站(http://www.zshc.gov.taipei/) 公告為主,或敬請電洽2501-4616轉9,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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